观察一个城市的文明交通程度,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是一项很重要的直观感受。行人正在斑马线上通过,汽车驾驶员能否主动等候、不抢行,给行人一个善意礼让的手势,还是加一脚油门鸣着喇叭抢行,都体现着汽车社会的文明程度。《江苏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体系》和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发展纲要,对“交通文明礼让”有着专门的考察要求。其中,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体系要求斑马线前礼让率达到95%,对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交通文明礼让”的要求更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各项考评要求,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路口时,应当停车礼让行人通行后,再继续行驶。
近期,机动车与行人在斑马线上抢行的现象已经得到明显改观,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已经成为我市文明新风尚。
高峰期, 仅有不到两成车辆不让人
3月22日上午8点10分到9点40分,解放路江滨医院门口、解放路第一楼街入口处和解放路水陆寺巷路口三处没有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前,由于正处上班早高峰时段,横过马路的行人比较多,大都会等车辆经过之后才通行。所有公交车都能够礼让行人,其余车辆逾八成能做到主动礼让。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也有一些市民在进入斑马线后,看见来车较多又返回到路边,等车辆减少之后再过马路。但是,只要有市民直接通过的时候,绝大多数车辆会减速慢行。在此期间,京口交警当场对两位与行人抢道的司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两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惭愧。
“生命线”上警示:不礼让后果严重
2017年2月25日在241省道丹阳段,发生了一起行人过马路时被连续两次撞击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行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当日18时30分许,曹某驾驶南京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沿241省道靠近中心的内侧车道由南往北行驶,行驶到33.13公里处的人行横道时,撞上了由东往西步行通过人行横道的汤女士,汤女士被撞倒在地上。
就在事故发生的同时,外侧车道同向行驶的偶某驾驶着一辆镇江牌照的小型轿车,对倒地的汤女士二次碾轧,汤女士因伤重于当日死亡。从二次碾轧车辆上的行车记录仪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故发生前行人已经站在了人行道上,正在过马路,第一次撞击的车辆车速很快,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二次碾轧的偶某虽然观察到有行人,但是也没有提前减速。最终交警部门认定,南京车辆驾驶人曹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以及未停车让行正在由人行道上通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了第一次撞击,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是主因;而镇江车辆驾驶人偶某夜间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也未让行,与曹某共同造成了事故当事人被二次碾轧。曹某和偶某分别承担事故的主要和次要责任。汤女士从人行横道步行过马路,无过错行为,不承担责任。
2017年8月24日7时10分许,朱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东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忠信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附近,与由南向北步行的陈某发生碰撞,致陈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17年12月12日18时29分许,解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长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江路与双井路交叉路口时,与在人行横道上通过路口的行人沃某相撞,致沃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警:一定要让“礼让”成为习惯
斑马线上的礼让,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能否善意礼让行人,行人遇到红灯时能否做到主动等候、不抢行,都是体现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为了保障行人通行权利,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自2017年2月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宣传力度,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此举也引发了社会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关注。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当前,全国各地以及我省各市都在开展“交通文明礼让”的整治工作,我市交警部门也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交通文明礼让”的管理,营造我市文明礼让的交通环境。
如今,推行“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行动已经过了一年时间,社会反映普遍较好。目前,我市机动车“礼让斑马线”遵章率虽然与各项测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但较以往有了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能够做到主动礼让,特别是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车、人的直观感受都很温暖。现在成效并非仅靠“严管重罚”取得的,主要还是靠文明交通宣传和“电子警察”记分威慑作用。
据悉,在推行“礼让斑马线”之初,很多市民通过网络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各个交通参与群体,都表明自己的观点,普遍观点认为,礼让是必然趋势。
为了推进“礼让斑马线”深入人心,镇江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了文明礼让宣传,组织文明礼让公益活动,触动“社会觉醒”,营造“社会共识”。在2017年实施“电子警察”全面记分后,虽然“不礼让”违法罚款仅50元,但每次违法记3分,对机动车驾驶人形成较大的心理威慑,也触动驾驶人注意遵守行车规矩。
事实上,一个文明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通过一年多交警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努力,在我市,文明交通礼让已经逐渐由法律遵守变成文明自觉,由个人修为成为大众礼仪,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美化我们城市的文明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采取“三项措施”
一、繁华路段、复杂路口:服从交警管理,提倡“互相礼让”
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中心商圈、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现有的交通设施和道路资源已渐显力不从心,再加上部分非机动车、行人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干扰,道路交通通行压力日渐加大。
在此繁华路段、复杂路口条件下,机动车应当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和管理,交警在管理中发现有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依法予以当场处罚,对不具备当场处罚条件的,配合使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同时,我市交警部门倡导行人和机动车辆相互礼让,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道路资源的通行效率。
二、具备让行条件的路段、路口:利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
我市大部分道路特别是新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通行情况较好,机动车完全具备礼让行人的条件。但是,正是由于这些道路通行条件较好,机动车行驶速度较快,行人在斑马线过街时更为艰难。
在此情况下,我市交警部门表示,将利用现有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对这些通行条件好、具备让行条件的路口路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进行非现场执法。
三、引进新建专门智能监控设备:打造文明礼让示范路口、路段
2017年3月,我市交警部门在中山西路狮子山人行横道路口,首次引进安装了 “礼让斑马线”智能电子抓拍设备,该设备配备了高清探头,通过对拍摄的视频进行数据分析,可自动判断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逐条审核确认后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选择一批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路段路口,完善文明交通设施,建设安装这种专门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努力打造出一批文明礼让示范路口、路段向全市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矩意识、培养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