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警方近日成功侦办陈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起,刑事拘留10人,冻结资金130万元。
2017年6月,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杨某等人在新区落脚并建立传销组织窝点,假借国家扶持项目之名,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一次性投入69800元,八个月后回报1040万”等巨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组织培训、发展下线、复利计酬等方式,蛊惑受害者申购虚拟股份加入“1040阳光工程”。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已发展传销人员410余人,用于资金申购获取返利账户23个,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2017年12月初,新区警方摸排发现辖区有传销活动嫌疑,经过前期暗访调查和分析研判,于当月18日开展闪电式清查,当场查获上课资料20余册、学习记录40余本,带回疑似传销人员32名。
经连夜审查,发现该团伙人数较多、组织严密,且有三层以上层级关系,基本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侦查标准。新区警方连夜抽调多部门20名警力成立“12·18”专案组,初步查明了该传销组织的架构,理清了人员基本信息和资金流向。
专案组果断决定兵分四路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并先后抓获了5名骨干分子。
为了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警方查询相关账户110余户,梳理出23个重点账户和资金流向账户13个,最终成功冻结资金130万元。